2、報名方式
采用報考者本人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提交《清遠市清城區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報名表》(附件2,考生須預先登陸清遠市清城區政府網或清城區教育信息網下載打印,貼好相片,并多備1張同版的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同時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接受資格審查。
(1)應屆報考生須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學生證、在校學習成績單、普通話測試成績單、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
(2)暫緩就業畢業生須提交戶口簿、身份證、暫緩就業協議書、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或具有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條件(即教育學、心理學的成績單,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或測試成績單)、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安保部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
(3)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交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或具有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條件(即教育學、心理學的成績單,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或測試成績單)、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安保部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
(4)公辦教師(公益一類編制)報考者必須出具當地縣(市、區)教育局同意報考的證明和所在單位的現實表現證明方可報名;
(5)已婚報考者須提交計劃生育證明。
3、考試收費
按照清遠市清城區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取,報名時每人交考試費100元。
4、注意事項
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清遠市清城區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三)招聘辦法
采用公開招聘的辦法。符合條件者,由清城區教育局組織筆試和面試,清城區人社局和監察局負責指導和監督,根據崗位職數按總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擇優錄用,并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1、筆試(占總分40%)
(1)筆試時間和地點
2013年5月4日上午9:00時—11:00時,清遠市清城區清城中學(地址:清遠市清城區小市永安街)。
(2)筆試內容和形式
筆試內容為公共知識(政治常識、教育法律法規知識等)和幼兒教育教學基本常識。筆試采用同一試題,閉卷形式進行。
2、面試(占總分60%)
(1)面試時間和地點
2013年5月18日上午9:00時—下午5:00時,清遠市清城區清城中學(地址:清遠市清城區小市永安街)。
(2)面試人選的確定
根據考生筆試的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如果擬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未達到1︰3比例時,則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3)面試內容和形式
面試由兩部分考試內容構成:教學能力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讀、說能力);專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者在美術、音樂、舞蹈等方面的專業水平)。面試順序號采取現場抽簽的形式確定,面試時考生只報順序號,不能說出考生本人姓名和畢業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