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財政部13版《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新規定詳解
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
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新舊銜接規定答記者問
2012年12月10日,財政部印發了《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以下簡稱73號令),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以下簡稱26號令)同時廢止。為確保73號令有效貫徹實施,實現新舊管理辦法平穩過渡,2013年3月11日,財政部印發了《新舊〈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有關銜接規定》(財會〔2013〕3號,以下簡稱《新舊銜接規定》)。日前,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制定發布《新舊銜接規定》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談一談《新舊銜接規定》的出臺背景和制定過程?
答:對26號令進行修訂是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應對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面臨新形勢的迫切需要,是加強會計基礎工作采取的重要舉措。修訂后發布的73號令結合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的實踐創新,在許多方面進行了相應調整和完善。例如,考試各科目實行無紙化考試、考試各科目應當一次性通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領取程序適當簡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實行6年定期換證制度等。其中的部分內容,有的涉及到會計從業資格考生或會計人員,有的涉及會計管理機構。因此,通過制定發布《新舊銜接規定》,對有關的內容做出明確規定,是貫徹“以人為本”、“便民利民”的務實舉措,體現了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工作理念,能夠指導會計管理機構做好相關工作,更好地維護會計從業資格考生或會計人員的利益。
財政部高度重視《新舊銜接規定》的制定工作。在修訂26號令的過程中,就開始著手研究有關問題,尋求妥善解決新舊政策銜接的方案。73號令發布后,我們及時印發征求意見稿,就新舊政策銜接有關規定在全國范圍內公開征求意見,根據收到的反饋意見和建議,組織有關工作人員進行了認真的分析研究,對征求意見稿有關內容進行了相應的補充和完善,隨后邀請部分省市負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的一線工作人員,召開座談會,逐字逐條對新舊政策銜接進行了深入的討論,達成了共識,按程序報部領導簽發。
問:在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政策方面,73號令的部分規定不同于26號令。在從26號令過渡到73號令的過程中,會計管理機構和會計從業資格考生應當著重掌握哪些方面內容?
答:關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政策,73號令主要是在兩個方面對26號令進行了調整和完善:一是強調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實行無紙化考試,無紙化考試題庫由財政部統一組織建設;二是規定會計從業資格各考試科目應當一次性通過。在從26號令過渡到73號令的過程中,會計管理機構和會計從業資格考生應當分別著重掌握以下兩方面內容:
(一)抓緊建設完善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軟件系統。在前期開展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過程中,絕大多數會計管理機構已經開發建設了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軟件系統,組織開展了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或進行了試點,僅有極少數會計管理機構尚未進行試點。為此,已經開發建設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軟件系統的,應當認真總結建設經驗,科學完善系統設計,不斷優化系統功能;尚未開發建設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軟件系統的,應當及時啟動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軟件系統建設,安排專人負責,明確工作職責,倒排建設工期。《新舊銜接規定》要求有關地區(部門、系統)應當在2013年7月1日前完成本地區(部門、系統)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軟件系統的驗收工作和全國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題庫的接收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二)制定會計從業資格單科合格成績有效過渡期。26號令未明確會計從業資格各考試科目的通過方式,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各地區(部門、系統)結合實際情況做出了不同的規定,例如,有的地區規定單科合格成績有效期長達2年。73號令強調的“一次性通過”,是指申請人應一次性報考三門考試科目,并在同一考試周期中全部通過,單科合格成績不滾動計算。因此,73號令開始實施后,對于尚處于有效期內的單科合格成績,就需要妥善研究解決新舊政策銜接問題。考慮到部分地區持有單科合格成績的考生人數較多,需要有一定的過渡時間。基于這種考慮,《新舊銜接規定》明確指出,有關地區(部門、系統)可根據自身實際制定相應的過渡政策,允許已取得單科合格成績的考生有不超過1次機會只報考未通過的考試科目,但過渡政策的截止日期不應晚于2014年12月31日。對于持有單科合格成績的考生來說,應當在所在地區(部門、系統)規定的過渡政策期限內,及時報名參加相關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