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銷售行為
常見的寡頭壟斷市場上的銷售行為:搭配銷售和捆綁銷售、廣告行為、鎖定客戶等。
(一)搭配銷售和捆綁銷售
1.共同點:多種產品或業務一起銷售
2.不同點:搭配銷售有強制的意味,某些產品或業務極有可能并不是買方所希望購買的;捆綁銷售在市場競爭比較充分時,會給消費者帶來益處,但如果市場存在寡頭力量時,則具有搭配銷售的意味,是具有一定的排斥競爭的性質。
(二)廣告行為
1.廣告行為是經常采用的一種非價格競爭行為。
2.廣告是企業向消費者傳達產品差異信息最重要的手段。
3.廣告是創造出客戶忠實性的有效手段。
4.原有企業的大量廣告投入可能會增強市場的進入壁壘。
5.企業廣告行為可能造成相關市場集中度的提高,從而削弱競爭強度。
(三)鎖定客戶
電信運營商通常使用的鎖定客戶的方法包括長期合同、排他性交易折扣以及簽訂要求客戶使用某一特定技術或硬件平臺的協議等。
三、企業兼并
(一)定義:兩個以上的企業在自愿的基礎上,依據法律通過訂立契約而結合成一個企業的組織調整行為。
(二)實現方式:橫向兼并、縱向兼并、其他兼并
(三)兼并的影響
1.促進產業存量結構的調整,通過企業兼并生產要素得以向優勢企業集中,社會資源得到優化配置。新企業通過兼并衰退企業進入市場,衰退企業通過被兼并退出市場。
2.導致市場集中度的提高,市場集中度超過一定的限度,就會產生壟斷勢力,并由此帶來壟斷的低效率和社會福利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