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輔導資料:大型爆破
大型爆破必須按審批的爆破設計書,并征得當地縣(市)以上公安部門同意后由專門成立的現場指揮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大型爆破的安全距離,除考慮個別飛散物的因素外,還必須考慮爆破引起的地震及沖擊波對人員、建筑物的影響,經計算后再確定安全距離。
不宜從事瀝青作業的人員
答:凡患有皮膚病、結膜炎及對瀝青過敏反應者,不宜從事瀝青作業。
路基工程石方施工的安全要點
答:(1)石方爆破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爆破安全規程,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監管。
(2)爆破器材庫的選址和搭建應請當地公安部門進行指導和監督,運輸爆破器材要用專用運輸工具,在公安部門的押運下進行,中途不許停留,并應避開人員密集地方;在保管、運輸爆破器材過程中,工作人員嚴禁穿化纖服裝。
(3)爆破器材應嚴格管理,并執行領用和退庫制度,各種手續要有嚴格記錄,并由專人領取,禁止由一人同時搬運炸藥和雷管,電雷管嚴禁與帶電物品一起攜帶運送;爆炸物品禁止亂丟亂放和私藏。
(4)爆破作業應有專人指揮,確定的危險邊界應有明顯標志,警戒區四周必須派出警戒人員,警戒區內的人員、牲畜必須撤離,預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號應有明確的規定。
(5)爆破時,應點清爆破數與裝炮數量是否相符,確認炮響完成并過5min后,方準爆破人員進入作業區。
(6)電力起爆時,在同一爆破網路上必須使用同廠、同型號的電雷管;爆破網路主線應絕緣良好,并設中間開關,與其他電源線路應分開敷設;爆破網絡的連接必須在全部炮孔裝填完畢,無關人員全部撤至安全地點后再進行。
(7)在雷雨季節或潮濕場地等情況下,應采用非電起爆法;深度不超過10m的爆破用火花起爆,深度超過10m的爆破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必須采用電力起爆。
(8)大型爆破必須按審批的爆破設計書,并征得當地縣(市)以上公安部門同意后由專門成立的現場指揮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大型爆破的安全距離,除考慮個別飛散物的因素外,還必須考慮爆破引起的地震及沖擊波對人員、建筑物的影響,經計算后再確定安全距離。
(9)石方地段爆破后,確認已經解除警戒,作業面上的懸巖危石也經處理后,清理石方人員方準進入現場;人工撬動巖石必須由上而下逐層撬(打)落,嚴禁人員上下雙重作業,更不得將下面撬空后使上部自然坍落。撬棍的高度不超過人的肩部,不得將棍端緊抵腹部,也不許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10)爆破時應設警戒線,并安排足夠的人員防止人、畜或車輛在警戒區內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