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錄聘辦法
1.考試及錄聘方式:分筆試與面試(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分值各為100分)。其中:符合條件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部屬免費師范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直接參加面試,不必進行網上報名,于4月10日前隨帶相關材料到教育局人事科審核登記;報考其他學科崗位的筆試工作由全省統一組織。面試工作委托福州市教育局組織實施,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崗位數的3倍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總成績根據筆試、面試兩者成績各占50%進行計算,折算后總成績不低于60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聘人選。若出現棄權情況的,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崗位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者依次優先錄聘。
2、筆試內容:筆試分教育綜合知識(每位考生必考科目)和專業知識(由考生選擇其中一個相應學科專業)兩部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師德規范、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基礎知識、新課程理念等。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40%。專業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主干知識、教材教法(包含新課程理念與教學方式的應用)等,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60%。職專舞蹈崗位的只考教育綜合類知識。(詳見福建省教育廳信息網)
3、面試內容:包括編寫教案、片斷教學、回答專家提問。報考信息技術、體育、音樂、舞蹈、美術及幼教專業教師等技能學科需另加技能或操作測試。
4、筆試時間:
中小學教師:4月20日(周六)(有變化的以省教育廳通知為準)
5、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體檢:擬錄聘人員要參加體檢,體檢項目及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規定的體檢標準和辦法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聘(體檢費由個人負擔)。
7、考核:擬錄聘人員由教育局組織政審。
8、報考福州一中貴安學校崗位的,報名、筆試程序與類別A學校同時進行。復審、面試、政審工作由貴安學校負責。
六、其他事項
1、報考者應嚴格按照招考崗位要求的條件報名。
2、按照我省有關規定,將為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駐榕部隊隨軍干部家屬中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報名時應提供相關信息,并于4月10日前將原件材料送達教育局人事科審核,確認后辦理加分手續。
3、類別A學校中的小學、幼教錄聘人員安排到農村三環學校任教,考試成績高者優先選擇任教學校。心理學錄聘人員安排在農村二環學校任教。錄聘后按照全員聘用制的有關規定與聘用學校簽訂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4、福州一中貴安學校招聘的教師錄聘后按照全員聘用制的有關規定與聘用學校簽訂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5、招聘工作認真執行回避、保密等有關規定,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連江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