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教育綜合知識》成績×40% 《專業知識》成績×60%(保留小學點后兩位數)。
報考中學化學、生物、數學、地理、政治和小學語文、數學教師崗位,應聘者筆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不低于60分才可進入面試;報考小學音樂、美術、體育、幼兒園教師崗位,應聘者筆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不低于50分才可進入面試。
筆試成績分數并列時,《專業知識》分數高者排名在前,《專業知識》分數低者排名在后。《專業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成績均并列時,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六)筆試成績查詢
5月10日前由“福建教育考試院(www.eeafj.cn)”向應聘者公布。
四、面試
(一)確定面試人選
1、面試人選按照每個職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即按1:3從筆試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筆試成績必須達到相應學科的最低分數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的考生由于各種原因在面試前兩天下午5:00之前正式放棄參加面試的,由我局核準后,在報考該職位的考生中,由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的人選。面試當天,考生未按時到達面試考點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面試的考生成績將在“政和教育之窗(www.fjzhjy.cn)”公告欄上公布。
2、參加面試人員應于面試前(具體時間將在政和教育之窗上進行公告)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第一學歷非師范類教育類專業考生需提供與認定教師資格證相應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報到證(凡在學校申請助學貸款未拿到畢業證的,需持學校的學歷證明以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2013年應屆畢業生報考,面試審核時暫未領取畢業證、報到證等證件,須持所在學校出具應屆畢業生和所學專業及教師資格證等證明材料,并承諾于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所需求的證書)原件、復印件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面試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不符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或招聘資格,并自行承擔有關責任。
(二)面試組織工作
1、成立由縣教育局、縣公務員局、縣監察局相關領導成員組成的2013年政和縣公開招聘教師面試工作領導小組和監督小組,負責招聘教師面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
2、成立2013年政和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面試評委會,負責做好招聘教師的面試工作。
(三)面試時間和地點
在“政和教育之窗(www.fjzhjy.cn)”上發布公告。
(四)面試辦法
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不計入總分,面試分數70分及以上的確定為合格等次;70分以下的確定為不合格等次,不予聘用。
1、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辦法如下:
(1)朗讀指定片斷,時間為2分鐘(30分);
(2)板書指定內容,時間為3分鐘(30分);
(3)回答評委提出的問題,時間為3分鐘(40分)。
2、幼兒教師崗位面試辦法如下:
(1)講一個童話故事,時間為3分鐘(25分);
(2)簡筆畫測試,時間為10分鐘(25分);
(3)清唱一首歌曲,時間為3分鐘(25分);
(4)自選其他一種才藝展示(如樂器彈奏、舞蹈等),除鋼琴外,其他樂器或輔助用具自帶(25分)。
(五)聘用辦法
1、體檢:面試成績合格,以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學科崗位數1:1確定體檢對象,中小學教師崗位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閩教師〔2006〕13號)執行,幼兒教師崗位按《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要求的通知》(閩教人[2011]6號文)執行。
因體檢不合格或報考者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按應聘者報考學科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2、考核: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其待業期間各方面的表現,以及計生和綜治等情況,考核形式主要為查閱個人檔案、調查了解情況等。考生應在公布體檢結果15日內將個人檔案寄送至政和縣教育局人事股,若報考者有弄虛作假或不按規定提供考生檔案等相關考核材料,將不予聘用。
3、聘用: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應聘對象,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聘用。同一學科由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選擇招聘學校。若應聘人員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聘用崗位空缺,則按進入面試者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幼兒教師聘用總人數不足時,城區及平原鄉鎮幼兒園、高山鄉鎮幼兒園招聘指標分別按各校計劃招聘數相應比例核減,具體核減情況另行公告。
政和縣教育局政和縣公務員局中共政和縣委編辦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