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學?己
報考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崗位的,在面試后須進行學?己。
報考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文化課崗位的,學?己擞墒小^教育局按隸屬關系分別組織進行,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考核。
報考職業學校專業課崗位的,面試后學?己肆硇邪才。學校考核采用面談、試講或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職業學校要按規定制定考核方案、組成考核和監督小組,并提前報教育主管部門,經審核同意后實施。學?己藭r間由各學校自定和通知,并報告教育主管部門。
學校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
(八)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合成
1.初中、小學、幼兒園崗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按筆試總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相加合成,總成績60分及以上合格。
2.普通高中崗位和職業學校文化課崗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按筆試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45%和學?己顺煽兊15%相加合成,總成績60分及以上合格。
3.職業學校專業課崗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按筆試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30%和學校考核成績的30%相加合成,總成績60分及以上合格。
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總成績排列;若筆試總成績相同,再按面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應聘者名次按加試面試的成績排列。
總成績不合格不予錄用。
三、報考收費
收費標準按照《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正式核定我省事業單位編制內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復函》(閩價費[2007]196號文)規定,我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80元。報考者初審通過并繳費后,所收費用不予返還。
四、聘用
(一)體檢
根據招考人數按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體檢由市、區教育局統一組織,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要求(懷孕的報考者可待分娩后體檢)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向報考教育局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招聘主管部門組織,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名單在廈門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管理權限報相關部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并由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013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2013屆畢業生,取消聘用資格。
2013年8月31日前擬聘用人員無法出具原單位同意調出證明的,取消聘用資格。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完中初中部)由招聘主管部門根據學校崗位需求將聘用人員以電腦派位等統一調配方式分配到相關學校。
聘用人員養老保險執行廈府〔2004〕178號文件。
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