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方式進行。
1、筆試時間:2013年4月20日。筆試地點在準考證上明確,準考證請按報名系統提示自行打印。
2、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
“教育綜合知識”為必考科目;“專業知識”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成績×40% 專業知識考試成績×60%
中等職業學校教學崗位只參加“教育綜合知識”考試。
筆試成績滿分150分,60分以上為合格。
3、加分事宜: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服務基層項目(包括“三支一扶”、“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服務西部 計劃”等)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可享有筆試成績加分待遇。其中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閩人發[2006]10號執行,“三支一扶” 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閩委辦[2006]73號執行, “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團閩委聯 [2007]7號執行。
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方可享受加分待遇。通過享受政策待遇,凡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高校畢業生,不享受事業單位招聘優惠政策。
5月10日省公布筆試成績。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應在筆試成績公布后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加分證明材料提交龍海市教育局 審核。未領取期滿考核合格證書的2013年服務期滿畢業生需提供服務地政府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間德才表現、總體評價達合格的證明材料,逾期按不加分處 理。
四、體檢
1、體檢對象確定:筆試成績合格的,依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和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數1:1確定體檢對象。 同一崗位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為體檢對象;筆試成績又相同,以《專業知識》成績高者為體檢對象;《專業知識》成績又相同的加一場面 試,面試成績高者為體檢對象。
2、體檢資格復審:龍海市教育局將對進入體檢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生應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考生若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還需提供單位所在地政府人事或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或同意辭職的證明。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按體檢對象確定原則進行遞補。
復審合格的體檢對象名單將在龍海人事人才網(網址http://rs.longhai.gov.cn/)和龍海教育信息網(網址./)公布。
體檢對象公布后再出現缺額不再遞補。
3、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
4、考生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考核
1、體檢合格的報考者為考核對象。
2、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體檢資格復審、體檢、考核工作由龍海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具體時間、報送材料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