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資格復核和面試:
1、羅源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聘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和職中文化課的新任教師崗位的考生全省統一筆試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不同招聘崗位計劃數的1:3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人選(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圍)。如果參加筆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數未達3:1比例,按實有人數確定擬進入面試人選(但聘用時,除應達到聘用合格成績外,面試成績應達百分制70分以上,否則不予聘用)。應聘職中工科類教師崗位的考生通過招聘資格初審全部確定為擬進入面試人選。
2、羅源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擬進入面試范圍的人選進行資格現場審核(即招聘資格復核)。通過網上報名和招聘資格初審的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和職中文化課教師崗位應聘人員,應按現場報名人員提交材料的辦法(詳見本公告“三、招聘程序與辦法”之“(一)報名、招聘資格初審和筆試”的“2、”相關內容。本公告“二、招聘對象與條件”之“2、幼兒園新任教師崗位”第“(3)”類人員,按畢業時學校提供的材料報名)。面試資格現場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人選按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的人選放棄參加面試時,相關招聘崗位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3、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和職中文化課的新任教師崗位應聘人員,面試由羅源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省、市相關教育部門組織實施。面試內容包括編寫教案、片斷教學、回答專家提問(部分崗位需另加指定的技能測試)。職中工科類新任教師崗位應聘人員由羅源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特殊考試(時間將在羅源教育信息網上通知,屆時請及時上網查閱)。
(三)考核和體檢:
1、羅源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招聘崗位計劃數的1:1比例確定擬考核和體檢人選(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員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若出現面試成績也相同時,采用加試一場面試的辦法,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
2、羅源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核和體檢。考核主要是審查考生是否遵紀守法,如有違紀違法不符合《教師法》及《福建省教師道德規范》有關規定的不予聘用。體檢安排在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項目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體檢標準》規定執行。對體檢結果有疑議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后7天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限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3、不按要求參加考核和體檢的視為自行放棄招聘資格。出現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行放棄招聘資格的,按其報考的同一學科崗位從達到聘用合格成績的應聘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經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選將在羅源教育信息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無異議的,確定為羅源縣201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的被招聘人員。由羅源縣教育局分別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按不同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次序,組織被聘用人員自主擇校,定崗任教。根據省政府閩政文〔2008〕344號文件規定,辦理招聘審批和入編手續。若無特殊情況被聘用人員不按要求參加簽約或擇校定崗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完成自主擇校定崗程序之后,招聘過程即告結束,不再進行遞補)。
四、其他要求與事項:
1、公開招聘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的;B.報到時未能按崗位報名條件提供相關證件或相關證件審核不合格的;C.審檔不合格的;D.與原單位有簽定聘用合同的人員未能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2、羅源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根據《羅源縣201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方案》及相關程序和要求,適時通知、公告或公示招聘教師工作相關信息,其中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屆時,請應聘人員注意上網查閱。
3、2013年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工作由羅源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在招聘過程中,接受縣人大、政協、紀檢監察等部門及社會的監督。
4、本公告由羅源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與聯系電話:0591-26837730.
羅源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