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工作要求
1、本次筆試涉及30個科目所用的考試大綱在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上公布。不指定其它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2、本次考試實行全省集中計算機隨機編排考場和網絡評卷。
3、筆試成績待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通知我局后予公開發布。
4、筆試成績計算:《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總成績的40%;《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總成績的60%。
三、選調辦法
1、報名參加選調的教師須符合選調條件。
2、擬選調人員確定: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調動人員,若成績出現并列,按在農村任教年限長短,年限長者優先;農村任教年限出現并列,按學歷高低,學歷高者優先;學歷出現并列,按職稱高低,職稱高者優先;職稱出現并列,按近3年的年度考核等級優秀多者優先;再出現并列,以年齡大者為優先(年齡以人事檔案為準)。
3、各學科報名人數應高于選調計劃數方可開考,否則取消該學科選調考試。
4、資格復審:擬選調人員將選調條件中規定的有關材料提交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并在同一學科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5、選調考試錄取人員人事、工資關系在8月份辦理。
四、注意事項
1、已聘為中高級教師職務的,選調后,職稱聘任按古田縣公務員局有關規定執行。
2、選調教師錄取后三年內必須到農村學校支教一年(由教育局統一安排),經年度考核合格,再回選調學校。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參加選調考試:
(1)違法違紀受紀檢、監察、公安、教育等部門處罰,處罰期未滿者;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處罰期未滿者;
(3)全年曠工累計7天以上者;
(4)2009年9月1日以來擅自離崗達15天以上者;
(5)2009年以來有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4、選調工作中如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的將對有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凡弄虛作假違規違紀的教師,取消選調資格,3年內不得參加報考。
5、錄取人員名單在古田縣教育網公示。
6、中小學教師選調工作是一項涉及師資隊伍的穩定和建設的重要工作,也是全社會普遍關心的問題。我們將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杜絕不正之風,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以保證選調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2013年古田縣城關地區中小學校選調教師計劃表.rar》
古田縣教育局 古田縣公務員局 中共古田縣委編辦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