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南平市政和縣選調18名中小幼教師的通知
各鄉(鎮)中學、中心小學、縣直各校:
根據城區中小學、幼兒園教育發展需要,經縣委教育工委和縣教育局研究,并報請縣政府同意于2013年秋季從農村選調 名教師補充到城區中小學、幼兒園任教。為規范有序地做好選調工作,切實貫徹落實“公平、公開、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范圍、名額、學科
城區中學10名,面向農村中學、中職學校在職教師和全日制本科畢業的小學在職教師選調。具體為:二中語文1名、數學1名、歷史1名、政治1名、化學1名、體育1名,三中英語1名、物理1名、地理1名、生物1名。
城區小學6名,面向農村小學在職教師和第一學歷為中專學校畢業的農村中學在職教師選調,其中:實小語文1名,南小語文1名、數學2名、英語1名,星小數學1名。今后,第一學歷為中專學校畢業的農村中學在職教師,須在小學任教或支教方可具備城區小學選調資格。
實驗幼兒園2名,面向農村小學和幼兒園在職教師選調。今后城區幼兒園選調教師,只面向鄉鎮幼兒園在職教師。
二、選調條件
1、為人師表、敬業愛崗、熱愛學生、遵紀守法、奉獻拼搏、積極工作、表現良好。
2、中學教師選調要求:(1)工齡:全日制本科畢業的教師,2011年9月(含9月)以前參加工作;其他教師2008年9月(含9月)以前參加工作。(2)學歷:本科及以上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大專或本科學歷中應有一個專業與報考學科一致,(3)教師資格證:初中及以上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4)普通話水平:報考語文教師崗位需取得普通話二級甲等證書,其它學科教師需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證書。
小學教師選調要求:(1)工齡:全日制本科畢業的教師,2011年9月(含9月)以前參加工作;其他教師2008年9月(含9月)以前參加工作。(2)學歷:大專及以上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中;虼髮<耙陨蠈W歷中應有一個專業與報考學科一致。(3)教師資格證: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4)普通話等級證書:語文教師需取得普通話二級甲等證書,其它崗位需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證書。
幼兒園教師選調要求:(1)工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的教師,不限工齡;其他教師2008年9月(含9月)以前參加工作。(2)學歷:大專及以上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中專或大專及以上學歷至少有一個為幼兒教育(含學前教育)專業或取得省教育廳核發的幼兒園轉崗培訓結業證書(含崗前培訓結業證書)。(3)教師資格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4)普通話水平: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證書。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的認定,參照《2011年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執行。
選調資格審查時,必須持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否則視為學歷、教師資格證不符合選調要求。
若教師資格證未標明學科的,以報考人員最后一次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上標明的職稱學科為準;若上述證書和材料還無法認定的,則以近五年年度考核表中填寫的任教時間最長的學科為準。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參加選調:(1)2012-2013學年度病、事假累計達30天及以上的;(2)2012-2013學年度擅自離(脫)崗7天以上的;(3)有違規違紀行為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