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
(一)筆試
按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省委編辦《關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3]12號)精神執行,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工作。
1.筆試內容:筆試科目、內容及成績計算方式等按《關于開展全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0]7號)規定執行。筆試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兩部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師德規范、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基礎知識、新課程理念等;專業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知識、教材教法(包含新課程理念與教學方式的應用)等。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40%、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60%。其中,報考鵬山工貿學校職位的考生只參加“教育綜合知識”科目的考試。
2.筆試時間:2013年4月20日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相關證件準時參加考試。
4.成績查詢:筆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其中,報考鵬山工貿學校職位考生的筆試成績為《教育綜合知識》科目成績。筆試成績將于5月10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
(二)資格復核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職位要求的所有資格證書和證件原件給石獅市教育局(石獅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報名資格復核。2013年應屆畢業生在畢業證書未取得前可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原件進行復核。
(三)面試
在筆試成績合格線60分以上的人選中,按照每個職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的考生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應在面試前兩天下午17:30之前由石獅市教育局確認。由此造成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在報考該職位且筆試成績達到筆試成績合格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其中:
1.鵬山工貿學校教師職位:面試主要采取說課、答辯、專業技能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面試總分100分(其中說課占40%、答辯占10%、專業技能操作占50%,三部分均用百分制評分),其中技能操作成績須達60%及以上為合格。若個別職位參加面試考生等于或少于招考職位人數的,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面試工作由鵬山工貿學校具體組織。
2.中學教師職位:筆試后不再組織面試。
3.小學、幼兒園、仁愛學校教師職位:面試主要采取編寫教案、說課、回答評委提問等方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面試工作由石獅市教育局具體組織。
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50%和面試成績50%比例計算。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
2.若同一崗位有2個及以上考生總成績相同,考生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
第四: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并從報考該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每個職位最多遞補一次。
2.體檢標準:體檢依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體檢的組織:體檢由石獅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
4.復檢規定: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石獅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查,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第五:考察
由石獅市教育局(石獅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待業期間各方面的表現,遵紀守法、計生等情況,考察形式主要為查閱個人檔案、個別談話、調查了解情況等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
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因體檢、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原則上應從報考該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每個職位最多遞補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