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信息確認點設置及設備配置要求
各地州市應當合理設置報名信息確認點,每個縣市至少設置1個。報名信息確認工作統一在Internet網絡上進行,各報名信息確認點應當設置自助設備,向考生提供自助網上注冊服務。
三、考試時間
2013年第一季度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定于4月17日開考,報考人員的具體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請見準考證。
四、考試科目及試題類型
|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長 | 試題類型 | |
| 1 |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 60分鐘 | 單選、多選、判斷、案例分析題 |
| 2 | 會計基礎 | 60分鐘 | 單選、多選、判斷、計算分析題 |
| 3 | 初級會計電算化 | 60分鐘 | 單選、多選、判斷、實務操作題 |
五、考試大綱和考試輔導用書
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內容和范圍以財政部統一制定發布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考試輔導用書《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均包含考試大綱)由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其中: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科目會計實務操作部分,不采用《初級會計電算化》輔導用書內容,以自治區財政廳編印的《會計電算化實務操作手冊》為準。《會計電算化實務操作手冊》隨《初級會計電算化》輔導用書贈送。考試輔導用書考生可在報名時自愿購買。
六、成績合格要求及證書申請
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非免試人員,其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成績必須一次同時合格,方可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其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考試成績合格,方可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可于成績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向縣級以上財政部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凡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
七、考務日程安排
1、3月18日前,各縣市財政部門以多種形式向社會公布考試科目、考試題型、考試大綱和輔導教材、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報名方法、準考證打印、成績合格要求和證書申請等事項;
2、3月30日前,各縣市財政部門完成報名信息的確認工作;
3、3月31日前,州財政部門上報考試編場信息;
4、4月10日起,考生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5、4月15日前,考區向社會公布考試值班電話,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和值班人員等情況報告自治區財政廳會計處;
6、4月16日前,考點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及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7、4月17日起,考區考點組織考試;
8、考試結束后2日內,上報考試工作總結;
9、合格標準公布后,考生可自行在網上打印成績通知單。
八、收費標準
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應嚴格執行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新價非字[1998]37號文件規定,報名費每名考生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目30元。考試報名費和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務費在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報名時一并收取。
聯系人:王全智 張長軍
聯系電話: 0994-2522262(兼傳真)
二0一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