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銅陵教育局招聘22名中學教師的通知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文件精神, 經研究,2013年我市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8名,其中市教育局招聘教.師崗位22個。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辦法及程序
公開招聘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與公示、錄用等步驟進行。筆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招聘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工作由市招聘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招聘工作整個過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
(五)兩地分居的公選干部家屬,憑市組織部門證明,年齡放寬5周歲;
(六)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報考需經本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報考條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皖人社發〔2010〕78號文件規定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銅陵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tlldbzh.gov.cn)、銅陵先鋒網(http://www.tlxf.gov.cn/)、銅陵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tlksy.com)等媒體上發布的《銅陵市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和《銅陵市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詳情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