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輔導:工程質量評分方法
(1)工程質量檢驗評分以分項工程為單元,采用100分制進行。在分項工程評分的基礎上,逐級計算各相應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設項目評分值。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分為合格與不合格,應按分項、分部、單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設項目逐級評定。
(3)施工單位應對各分項工程按《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F80/1-2004所列基本要求、實測項目和外觀鑒定進行自檢,按附錄J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及相關施工技術規范提交真實、完整的自檢資料,對工程質量進行自我評定。
(4)工程監理單位應按規定要求對工程質量進行獨立抽檢,對施工單位檢評資料進行簽認,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
(5)建設單位根據對工程質量的檢查及平時掌握的情況,對工程監理單位所做的工程質量評分及等級進行審定。
(6)質量監督部門、質量檢測機構依據《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F80/1-2004對公路工程質量進行檢測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