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輔導: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16)作業人員在上下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面上。下層作業人員應處于上層作業人員和物體可能墜落的范圍之外。當不能滿足要求時,上下之間應設置隔離防護層。
(17)在高處進行電焊作業時,作業點下方及火星所及范圍內,必須徹底清除易燃、易爆物品,作業現場要備至消防器材,嚴禁電焊人員將焊條頭隨手亂扔。
(18)高處進行模板安裝和拆除作業時,要按設計所確定的順序進行,作業面及操作平臺下方不得有人員逗留、走動和歇息。
(19)拆除工程應自上而下進行,先拆除非承重部分,后拆除承重部分,嚴禁立體交叉或多層上下進行拆除,嚴禁疲勞作業,并派專人負責現場的安全監護。
(20)在拆除龍門架、托架、鋼支架等重物時,應有機械吊機配合進行,并有專人指揮。指揮人員信號明確。吊物要穩吊輕放,不得采取“整體推倒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