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輔導:施工企業項目經理的責任
一、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參考《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 50326-2006)
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應在項目實施之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與項目經理協商制定。編制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應依據下列資料:
.項目合同文件;
.組織的管理制度;
.項目管理規劃大綱;組織的經營方針和目標。
二、項目經理的職責(參考《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 50326-2006)
項目經理應履行下列職責:
.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規定的職責;
.主持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規劃,并對項目目標進行系統管理;
.對資源進行動態管理;
.建立各種專業管理體系,并組織實施;
.進行授權范圍內的利益分配;
.收集工程資料,準備結算資料,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接受審計,處理項目經理部解體的善后工作;
.協助組織進行項目的檢查、鑒定和評獎申報工作。
三、項目經理的權限(參考《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 50326-2006)
項目經理應具有下列權限:
.參與項目招標、投標和合同簽訂;
.參與組建項目經理部;
.主持項目經理部工作;
.決定授權范圍內的項目資金的投人和使用;
.制定內部計酬辦法;
.參與選擇并使用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人;
.參與選擇物資供應單位;
.在授權范圍內協調與項目有關的內、外部關系;
.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權力。
項目經理應承擔施工安全和質量的責任。
項目經理對施工承擔全面管理的責任:工程項目施工應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項目經理在工程項目施工中處于中心地位,對工程項目施工負有全面管理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