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重慶市渝北區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
為全面推進我區中職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提高中職教師師資水平,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社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0〕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三)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6名,其中:重慶市渝北職業教育中心32名,重慶市統景職業中學14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和相關要求詳見《渝北區2013年一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③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④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⑤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⑥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以及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⑦現役軍人;⑧在讀的非2013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⑨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⑩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凡符合招聘范圍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二)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較好,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較好的教師職業素養;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4.符合招聘單位崗位所需要的資格條件(具體要求見附件1);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