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輔導:材料、構(配)件試驗管理制度
(一)《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1.檢測機構等級
檢測機構等級,是依據檢測機構的公路工程試驗檢測水平、主要試驗檢測儀器設備及檢測人員的配備情況、試驗檢測環境等基本條件對檢測機構進行的能力劃分。
公路工程專業分為綜合類和專項類。公路工程綜合類設甲、乙、丙3個等級。公路工程專項類分為交通工程和橋梁隧道:工程。
2.檢測機構在同一公路工程項目標段中不得同時接受業主、監理、施工等多方的試驗檢測委托。
3.檢測機構依據合同承擔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業務,不得轉包、違規分包。
4.檢測人員分為試驗檢測工程師和試驗檢測員。檢測機構的技術負責人應當由試驗檢測工程師擔任。試驗檢測報告應當由試驗檢測工程師審核、簽發。
(二)工地試驗室
1.公路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建立為現場進行工程質量控制及所需其他試驗的規模齊全、設施配套的工地試驗室。試驗室應配備既有理論又有實踐經驗的工程師負責試驗工作。
2.除在施工的合同段內設置一個工地試驗室外,同時應根據現場需要,增設若干個流動試驗站。
(1)開始工作之前,應將工地試驗室和流動試驗站所在位置和面積、配備的儀器、器具等全部物品清單(含主要儀器的型號、規格、性能和說明等)報監理工程師審批。
(2)工地試驗室(站)的儀器、器具應在開始工作前配齊,保證在工程進行期間正常運轉使用。
(3)工地試驗室(流動試驗站)的各種試驗工作,均應統一按合同列明的或正式頒布的國家標準及部級行業標準進行。
(4)各種試驗均應采用統一的表格進行記錄、報告和統一的方法進行整理、保存。
(三)原材料的驗證試驗
1.項目經理部必須嚴格控制工程進場材料的質量、型號、規格。根據材料部門提供的有關資料。項目在采購材料之前。材料采購部門應填寫《材料試驗檢驗通知單》交項目試驗室,由試驗室主任指派試驗人員配合材料采購人員到貨源處取樣,進行性能試驗。經檢驗合格的材料,方可與供應方簽訂供應合同。
2.試驗室對進場的主要原材料按施工技術規范規定的批量和項目進行檢測試驗。對于進場的原材料,試驗頻次較多,試驗站(點)的試驗人員按規定頻率進行取樣送樣,取樣要有代表性。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嚴重懲罰當事人。
3.沒有出廠合格證或試驗單的材料及型號規格與圖紙要求不符合的材料,一律不得在工程上使用,一旦發現應及時向上級技術負責人反映,通報工地材料員和試驗員,及時取樣做試驗,及時提供材質證明和試驗單。
4.進廠的材料要做到材質證明隨材料走,材質證明要與所代表材料相符,做好材料的標識、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