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須自行下載打印并填寫《蚌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2、報名時間:2013年3月4日—3月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3、報名地點:蚌埠市人力資源交流服務中心一樓(解放路590號,解放路立交橋南首東側,乘116、128、107路車雪華路下)。
4、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4張、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13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有關證件材料,2013年7月10日前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被錄用的資格。工作經歷的相關材料,在編人員需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非在編人員需出具在工作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證明。招聘崗位有其他條件要求的,須提供相應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根據省有關文件規定,經我省統一組織考試、在基層服務兩年以上、考核稱職(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公共筆試成績增加2分。上述人員報名時須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蓋有原省人事廳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鋼印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選聘生(“村官”)須提供與縣委組織部簽訂的協議書和服務滿兩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證明。上述材料由招聘單位在3月12日前報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審核確認,逾期不予審核。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市人社局網站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公共筆試成績增加2分。
5、招聘計劃數與各崗位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減少招聘計劃數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得改報其它崗位;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可于3月11日到招聘單位改報其它崗位。需要辦理退費的人員請于3月11日上午8:30--11:30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勝利中路35號)五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辦理退費手續。
6、市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憑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和筆試費收據,于3月20日工作時間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7、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定,報名人員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每人每科45元交納筆試費用。
(二)公共科目筆試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法律、寫作等相關知識。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在市人社局網站公告。
(三)專業測試
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要求在市人社局網站公告經市人社局核準的專業測試方案,根據方案要求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測試(面試)的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1名出現同分情況的,一并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專業測試滿分100分。一般采取專業知識筆試、面試(試講、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查報考人員適應崗位專業要求的專業基礎知識、業務素質能力及潛能。
實際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專業測試中的各項成績分數均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
專業測試全過程要在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專業測試結束后,應當場在紀檢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監督下,即刻合成專業測試成績后簽字封存。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定,收取專業筆試費每人每科45元,面試費用每人80元。
(四)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最終成績由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其中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0%,專業測試成績占70%。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報考人員最終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報考人員最終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測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高低順序排序。
體檢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規定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崗位的體檢標準,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或者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照規定進行復檢(現場復查項目除外),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其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僅限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