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基礎輔導:政府對市場的干預
政府對市場失靈進行干預的方式和措施:
1.為了限制和消除壟斷,保護和促進競爭,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政府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限制壟斷和反對不正當競爭;此外,還可以對壟斷行業(yè)進行公共管制,主要是對壟斷行業(yè)的產品或服務的價格進行管制——或規(guī)定限價,或規(guī)定利潤率。
2.消除外部性的傳統(tǒng)方法包括:使用稅收和補貼手段,將相關企業(yè)合并從而使外部性內部化的手段以及明晰產權。
科斯定理:只要財產權是明確的,并且交易成本為零或者很小,那么無論在開始時將財產權賦予誰,市場均衡的最終結果都是有效率的,實現資源配置的帕累托最優(yōu)。
一旦考慮到交易成本,可以引伸出的一個重要結論:不同的產權制度,會導致不同的資源配置效率。
3.為了提供適當水平的公共物品,政府承擔了主要提供者的職責,例如國防、治安、消防和公共衛(wèi)生。
4.為了解決因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市場失靈,政府對許多商品的說明、質量標準和廣告都做出了具體的法律規(guī)定,政府還通過多種方式為消費者提供信息服務。
【例題1•多選題】政府對市場進行干預的目的主要是( )。
A.為了克服市場失靈 B.彌補市場機制的缺陷和不足
C.優(yōu)化資源配置 D.控制生產產品的總量 E.控制市場價格
[答案]ABC
【例題2•多選題】為了消除外部性對市場的影響,政府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稅收和補貼 B.規(guī)定限價 C.合并相關企業(yè) D.公共管制 E.明晰產權
[答案]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