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辦法
本次招聘采用筆試、面試(試講)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筆試內容主要為招聘崗位相關專業知識,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試講)主要考察考生的實際教學能力,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考生的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按筆試成績與面試(試講)成績4:6的比例折算,合格線為70分,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參加體檢和考核。
考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核及聘用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并從考試合格的人選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若無符合遞補條件人選的,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2.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
(二)考核
考生體檢合格后,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采取考生談話、查閱檔案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計生及綜治情況以及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三)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將在泉州人事網、泉州市教育局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擬聘用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經市公務員局核準后由泉州五中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合同管理。
六、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體檢、考核、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結果面向社會公示。
(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人事行政部門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95-22798807、22119493、22117653.
(三)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將通過泉州人事網(http://www.qzrs.gov.cn/)以及泉州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qzedu.cn/)向社會發布,報考者可登錄上述網站查看有關招考信息。
(四)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泉州市教育局
2013年2月4日
附件下載:崗位信息表 報名登記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