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基礎學習資料:民事責任
(一)概念
民事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因違反合同或不履行其他義務,侵害國家、集體財產或他人財產、人身而依法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
1.構成要件
(1)損害事實: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
(2)民事行為違法
(3)損害事實與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
(4)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
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2.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和賠禮道歉。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適用上述規定外,還可以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處以罰款、拘留。
【例題·多選題】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
A.停止侵害 B.排除妨礙 C.消除危險
D.行政處分 E.返還財產
[答案]AB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