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輔導資料:工程進度款
1.工程進度款的計算
工程進度款的計算,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是工程量的計量(參見《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3)》);二是單價的計算方法。
單價的計算方法,主要根據由發包人和承包人事先約定的工程價格的計價方法決定。
(1)采用可調工料單價法計算工程進度款
當采用可調工料單價法計算工程進度款時,在確定已完工程量后,可按以下步驟計算工程進度款:
1)根據已完工程量的項目名稱、分項編號、單價得出合價;
2)將本月所完全部項目合價相加,得出直接工程費小計;
3)按規定計算措施費、間接費、利潤;
4)按規定計算主材差價或差價系數;
5)按規定計算稅金;
6)累計本月應收工程進度款。
(2)采用全費用綜合單價法計算工程進度款
采用全費用綜合單價法計算工程進度款比用可調工料單價法更方便、簡單,工程量得到確認后,只要將工程量與綜合單價相乘得出合價,再累加即可完成本月工程進度款的計算工作。
2.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關于工程款的支付也作出了相應的約定:“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d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計算應付款的貸款利息”。“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