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和試講。
1、筆試
筆試的命題、閱卷工作由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專門機構統一負責。筆試內容以學科專業知識為主。
筆試準考證下載時間:2013年3月14日8:00至3月15日18:00.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結束后,以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前,進入面試人員需持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及報考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報考資格證書與報名信息不符的,取消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合格者,在規定時間內上網繳納面試考務費45元,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面談題本由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專門機構統一命制。面試結束后,以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試講(專業技能考核)人員。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保留2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因報考人員
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試講人數超出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情況,采取增加計算面試成績小數位數的方法確定參加試講(專業技能考核)人員。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試講(專業技能考核)
試講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線。試講合格考生進入體檢,試講不合格考生取消進入體檢資格。
報考中小學體育、音樂、美術、幼教、特教、職教專業課教師崗位的考生除參加試講外,還須參加專業技能考核。參加專業技能考核的考生試講成績按試講分數與專業技能考核分數各占50%的比例合成。報考校醫崗位考生直接進行專業技能考核,所得分數即為試講成績。
試講時間、地點另行安排。
。ㄈw檢、考察和公示
1、體檢
試講合格人員進入體檢。體檢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教育系統不同崗位類別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初檢結論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試講、試講不合格、報考人員自動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由區教育局在體檢結果公布后7日內提出書面申請,經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從該崗位總成績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2、考察
區教育局會同用人單位組成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每個考察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參加,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查閱檔案、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態度、遵紀守法、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察意見。經考察認定不宜從事教育工作和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