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輔導資料:利潤和稅金的組成
一、利潤
利潤=計算基數×利潤率
計算基數可采用:
1.以直接費和間接費合計為計算基數;
2.以人工費和機械費合計為計算基數;
3.以人工費為計算基數。
二、稅金
是指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一)營業稅
營業稅的稅額為營業額的3%.計算公式為:
營業稅=營業額×3%
其中營業額是指從事建筑、安裝、修繕、裝飾及其他工程作業收取的全部收入,還包括建筑、修繕、裝飾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當安裝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時,亦包括所安裝設備的價款。但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轉包給他人的,其營業額中不包括付給分包或轉包人的價款。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營業稅額×適用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所在地為市區的,按營業稅的7%征收;所在地為縣鎮的,按營業稅的5%征收;所在地為農村的,按營業稅的1%征收。
(三)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稅額為營業稅的3%.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營業稅額×3%
1.如果納稅人所在地為市區的,綜合計稅系數為3.41%.
2.如果納稅人所在地為縣鎮的,綜合計稅系數為3.35%.
3.如果納稅人所在地為農村的,綜合計稅系數為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