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河北省二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間截止到2月21日
摘要:2013年河北省二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月1日-21日,自5月27日起至考試開始;按照屬地原則和各市規定現場報名時間到各市人事(職稱)考試中心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和現場交費;自5月27日起至考試開始,已繳費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具體考試安排請見附件1.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職稱)考試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部門: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13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統考卷)有關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2]73號)文件精神,現將2013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二級建造師考試于6月1日、2日舉行,考點設在各市。請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職稱)考試中心按照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考試組織工作。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 6月1日 | 上午9:00-12:00 |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
| 下午14:00-16:00 |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 6月2日 | 上午9:00-12:00 |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
二、凡符合原河北省人事廳、河北省建設廳《關于印發〈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暫行)〉和〈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冀人發〔2004〕69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各市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
2012、2013年部分科目免試報考條件有所調整,除原報考條件外,對已取得一級或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資格證書報考人員按照相應專業類別免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考試。同時具備項目經理證書和建造師臨時執業資格證書報考人員,根據自身情況只可選擇一種免試類別,免試科目不累加。2014年起,恢復原部分科目免試報考條件。
三、2013年我省統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2月1-21日,河北省人事考試網網址是:www.hebpta.com.cn。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上傳近期免冠照片,保存提交,最晚于2月21日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的報名表2份和相關證件(學歷證,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按照屬地原則和各市規定現場報名時間到各市人事(職稱)考試中心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和現場交費,即完成報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部分科目免試表(附件4)2份和相關免試材料(學歷證、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年限證明、項目經理資質證明、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建造師臨時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等)原件及彩色復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試表可從網站下載,手工填寫即可。
報考人員須按照如下要求準備報名材料: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工作年限證明及有關證件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同時要有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員簽字;工作年限證明采用“制式證明”(附件5,可從報名網站下載);若工作年限需將在不同單位工作年限累計方符合報考條件,則須分別開具工作年限證明;報名表相關材料復印件與部分科目免試表相關材料復印件,各自單獨準備,不合并使用。
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相關材料要求審查原件,考生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和有關材料復印件要有審查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并于2月25日前匯總上報部分科目免試表1份和相關免試材料復印件進行免試資格復審,3月1日前反饋復審結果。考試結束后,合格人員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復印件(各1份)報我局職稱考試處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后,由省級職改部門蓋章存入考生本人檔案。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應試人員及協助應試人員騙取考試資格的工作人員,將按照人社部第12號令嚴肅處理。
各市于3月8日前完成如下網站后臺管理工作:1、修改報考人員的錯誤信息;2、對通過資格審查并已交費的報考人員進行收費狀態確認。
網上報名工作結束后,省局將報名數據信息及時反饋各市,用于試卷預定、準考證打印等考務管理工作。考試信息采用舊版PTMIS系統。各市請于3月20日前上報試卷預訂單(附件2),5月13日前上報網上打印準考證數據庫和考場資源表(附件6),網上打印準考證數據庫結構另行下發。
根據新修訂的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證正式作廢,考生報名、參加考試需持二代身份證。
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試機構不再制發。自5月27日起至考試開始,已繳費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