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基礎學習資料: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是經濟生活中經常使用的概念,又可稱為契約,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合同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訂立合同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合同訂立的程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變更和轉讓;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和違約責任等。
1.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2.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2)合同是在當事人自愿基礎上進行的民事法律行為
(3)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為
(4)合同是關于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二)合同的分類
按照合同當事人各方權利義務的分擔方式 雙務合同 合同各方當事人相互享有權利,相互負有義務的合同
單務合同 合同當事人一方只負有義務而不享有權利,另一方只享有權利而不負擔義務的合同
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標的物為要件 諾成合同 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也稱為不要物合同
實踐合同 除了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還需要一方當事人實際交付標的物的行為才能成立的合同,也稱為要物合同,如保管合同、借用合同
根據法律上是否規定一定的名稱 有名合同 在法律中有明文規定的合同,也稱典型合同
無名合同 非典型合同
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 要式合同 需要采取特定的方式才能成立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 不需要采用特定的方式就能成立的合同
根據有關聯的合同之間的主從關系 主合同 不依賴其他合同的存在為前提,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
從合同 不能單獨存在的,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的合同,也稱“附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