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及相關知識輔導資料:執業范圍
建造師分為一級建造師(Constructor)和二級建造師(Associate Constructor)。按照建設部頒布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一級建造師可以擔任特級、一級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二級建造師可以擔任二級及以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
重點解析:
一級建造師、二級建造師可以擔任項目經理的項目范圍需要引起重視。不僅由于這是作為建造師執業的紅線,這兩個范圍也很適合出題。在這里,對于二級建造師可以擔任“二級及以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含義要有正確的理解,此“二級及以下”強調的并不是企業資質,而是項目的規模。也就是說,二級建造師也可以在一級建筑企業執業,但是,可供執業的項目卻要在二級企業的資質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