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財政稅收輔導資料:政府預算的模式
(一)按政府預算編制的形式劃分:單式預算和復式預算。
1.單式預算
單式預算是將政府全部財政收支匯集編入一個總預算之內,形成一個收支項目安排對照表,而不區分各項收支性質的預算組織形式。
2.復式預算
復式預算把預算年度內的全部財政收支按照收入來源和支出性質,分別編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預算,從而形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收支對照表。復式預算的典型形式是雙重預算,分為經常預算和資本預算。最早實行復式預算的國家是丹麥和瑞典。
(1)經常預算。經常性收入以稅收為主要來源;經常性支出包括用于國家政權建設的政府日常行政經費支出、各項事業費和社會保障支出。
(2)資本預算。資本預算支出主要包括政府的各項資本性支出;預算收入主要包括國有資產經營收益、資產處置收入、債務收入、經常預算結余轉入等。
(二)按預算編制的方法劃分:基數預算和零基預算
1.基數預算
以上年度或基期的收支為基礎,再綜合考慮預算年度的情況加以調整確定。
2.零基預算
在編制預算時對預算收支指標的安排,根據當年政府預算政策要求、財力狀況和經濟與社會事業發展需要重新核定,而不考慮該指標以前年度收支的狀況或基數。
(三)按預算編制的政策導向劃分:投入預算和績效預算
1.投入預算
只能反映投入項目的用途和支出金額,而不考慮其支出的經濟效果的預算。
2.績效預算
政府首先制定有關的事業計劃和工程計劃,再依據政府職能和施政計劃制訂執行計劃的實施方案,并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礎上確定實施方案所需要支出的費用,以此來編制預算。績效預算最早產生于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