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基礎輔導資料:發展速度與增長速度
1.發展速度
發展速度是以相對數形式表示的兩個不同時期發展水平的比值。計算公式為:
發展速度=報告期水平/基期水平
由于基期選擇的不同,發展速度有定基與環比之分。
它說明所研究現象相鄰兩個時期(逐期)發展變化的程度。
定基發展速度與環比發展速度的數量依存關系:(掌握)
(1)定基發展速度等于相應時期內各環比發展速度的連乘積。
(2)兩個相鄰時期定基發展速度的比率等于相應時期的環比發展速度。
例題:
1.(2004年、2006年)環比發展速度等于( )。
A.逐期增長量與其前一期水平之比 B.累計增長量與最初水平之比
C.報告期水平與最初水平之比 D.報告期水平與其前一期水平之比
『正確答案』D
2.(2005、2006、2007年)以2000年為基期,我國2002、2003年廣義貨幣供應量的定基發展速度分別是137.4%和164.3%,則2003年與2002年相比的環比速度發展是( )。
A.16.4% B.19.6% C.26.9% D.119.6%
『正確答案』D.相應時期的環比發展速度等于兩個相鄰時期定基發展速度的比率。環比速度發展=164.3%/137.4%=119.6%
3.已知某地區以1990年為基期,1991年~l996年財政收入的環比發展速度分別為l15.71%、118.23%、l08.01%、l31.9%、l22.95%、l01.54%,1990年為基期的l996年財政收入的定基發展速度為( )。
A.40.55% B.243.30% C.101.54% D.43.30%
『正確答案』B.定基發展速度= l15.71%×118.23%×l08.01%×l31.9%×l22.95%×l01.54%=24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