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金融專業輔導資料:貨幣形態的發展演變
考核內容:
貨幣發展過程中經歷了三種形式:商品貨幣、代用貨幣和信用貨幣。
1、 商品貨幣
2、 代用貨幣
3、 信用貨幣
具體內容如下:
一、商品貨幣
(一)含義:又稱足值貨幣,兼具貨幣與商品雙重身份,執行貨幣職能時是貨幣,不執行貨幣職能時是商品;且兩種用途時價值相等。——貨幣職能:區分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
(二)類型:
1、實物貨幣:貨幣形式發展最原始的形式,缺點不易攜帶、存放。體積笨重難攜帶,質地不勻難分割,容易腐爛難儲存。如:牲畜、糧食、布匹、貝殼、珠玉。
2、金屬貨幣:金屬貨幣是典型的足值貨幣;普遍可接受性、價值穩定性、價高量小、耐久性、均質性、可分性。如:金銀。
(三)特征:
1、本身具有十足的內在價值;糧食內在價值表現在外在的使用價值上——可以充饑;
布匹內在價值表現在外在的使用價值上——可以制衣。
2、與其他商品進行交換時,是以自身所包含的實際的商品價值與其他商品進行交換的,所以稱為,以商品的內在價值量的大小決定交換的比例。
二、代用貨幣
(一)含義:是指代表實物貨幣在市場上流通的貨幣,一般由政府或銀行發行的紙幣或銀行券,代替金屬貨幣加入到流通領域中。如:交子。
備注:代用貨幣與商品貨幣中——金屬貨幣之間的關系:
1、代用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但是其背后有充足的金銀貨幣或者等值的金、銀條(塊)作為保證,代用貨幣的持有者,有權隨時到政府或銀行將其兌換為金屬貨幣——金銀。
2、所以——代用貨幣本身的價值雖然低于其面值,但是公眾持有代用貨幣就等于具有了是指貨幣的請求權。
3、舉例:代用貨幣最早出現在北宋,樹皮紙做成的貨幣—交子。
——是我國最早的紙幣,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紙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