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9月17日開始,考生網上自助打印《準考證》。
5、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9月22日 上午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下午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9月23日 上午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六、考試成績管理
(一)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個考試年度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必須一次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
(二)“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為單獨列項考試,按非滾動形式進行管理,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方能報考。如果通過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在2012年度報名需報考相應專業時,應出具山西人事考試網上下載的成績通知單。各地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條件。
七、收費標準和辦法
根據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全省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晉價費字[2003]90號)規定,考試費用收取標準為:
(一)報名費
每人10元,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收取。
(二)考務費
考試二門(科)及以下,每人每門(科)40元;三門(科)及以上的,每人每門(科)35元。由省人事考試中心收取。
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后,應將相關考試費用交給各初審部門。終審通過后,各初審部門應將合格人員的考試費用按照標準分別交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省人事考試中心。終審未通過人員的考試費用,由各初審部門退還本人。
八、紀律要求
(一)考試報名工作要嚴格執行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條件,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
(二)參加考試人員提供的相關資料必須真實,如發現個人資料弄虛作假將取消其考試資格,三年內不得報考該執業資格。如已通過考試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則依法注銷執業資格證書。對于從業證明不實的,將追究出具證明的單位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對各初審部門把關不嚴、情節嚴重的,將通報批評,提出處理意見。
(四)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行為,按照新修訂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〇一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