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滁州市來安縣招聘20名幼兒教師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學前教育,促進我縣幼兒教師隊伍良性健康發展,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和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經來安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來安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幼兒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㈠、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㈡、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公開招聘20名幼兒教師,具體崗位及要求見《來安縣2012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要求
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㈡、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
㈢、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㈣、具有良好的品行;
㈤、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㈥、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㈦、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中專及以上學歷,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㈧、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并取得教師資格證或非幼兒教育、學前教育畢業生但已取得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教師資格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㈠、現役軍人;
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㈢、報考招聘崗位聘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回避關系的。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㈠、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12年12月21日在來安縣人民政府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縣教育信息網等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