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福建省關于開展在閩臺灣地區居民二級建造師考核認定的通知
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公務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黨群工作部、交通與建設局:
為更好地服務臺灣地區專業技術人員在閩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施工管理工作,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福建省公務員局和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關于印發<在閩臺灣地區居民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暫行辦法>的通知》(閩建人〔2012〕45號),現將在閩臺灣地區居民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認定申報條件
在閩從事建設工程總承包及施工管理工作,業績突出,無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事故,職業道德行為良好,身體健康,同時具備下列(一)和(二)中的各一項條件,可選擇一個專業申報二級建造師考核認定。
(一)學歷和職業年限
1、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2、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3、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滿10年。
(二)業績(報送的工程業績要與申報的專業相對應)
具有大陸建筑施工工作經歷、合作完成工程項目或臺灣地區建筑施工工作經歷。
1、主持完成中型工程(詳見附件3,下同)工程總承包1項。
2、主持完成大型工程(詳見附件4,下同)施工總承包1項。
3、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總承包2項。
4、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總承包1項和大型工程施工承包1項。
5、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總承包1項和中型工程施工承包2項。
6、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2項。
7、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1項和中型工程施工承包2項。
8、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承包4項。
二、申報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在閩臺灣地區居民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申報表(詳見附件2);
(二)臺灣居民身份證及大陸通行證復印件;
(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學歷或學位證書復印件;
(四)工程合同中反映工程概況、規模、開竣工時間、合同雙方用印和簽字的頁面;
(五)工程竣工驗收文件。
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