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
考試由筆試、技能測試和面試三部分組成。考試由海門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海門市人社局監督指導。
(一)筆試
1.對象:所有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
2.方式和內容:筆試采用書面閉卷考試方式,內容包括時事、政治、法律、職業道德、教育學、心理學等公共基礎知識(占20%)和報考崗位的學科專業知識(占80%)。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3.時間和地點: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在2013年1月12日上午參加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海門人事人才網、海門教育網公布。
(二)技能測試
1.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數和技能測試人數1:4的比例確定參加技能測試人選(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技能測試),不足1:4比例的,則按實際人數參加技能測試。
2.形式和內容:采取模擬上課形式,內容為報考崗位相關教材范圍內的內容。
3.時間和地點: 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技能測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詳見海門人事人才網、海門教育網的通知。
4.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技能測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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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參加技能測試的考生,全部參加面試。
2.時間和地點:詳見海門人事人才網、海門教育網的面試通知。
3.形式: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教育專業知識及相關基礎理論、綜合素質、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績: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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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筆試成績占30%、技能測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權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