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樺南縣教育局招聘高中教師的通知
樺南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化我縣教育體制改革,優化教師隊伍,適應高中課改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由縣人社局、縣教育體育局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為縣直三所高中公開招聘教師17名。根據《黑龍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黑辦發〔2006〕32號)和《黑龍江省中小學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黑教人〔2007〕136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計劃
政治3人、歷史3人、地理3人、化學2人、物理1人、數學1人、語文1人、現代農藝1人、汽修1人、市場營銷1人,共17人。其中:第一中學8人(政治1人、歷史2人、地理2人、化學2人、物理1人);第二中學4人(政治2人、歷史1人、地理1人);職業技術教育中心學校5人(數學1人、語文1人、現代農藝1人、汽修1人、市場營銷1人)。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學科需要、專業對口的原則;堅持考試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1、政治、歷史、地理、化學、語文、物理、數學專業,要求為哈爾濱師范大學及以上院校(根據2012年全國師范院校排名),高考成績在二表A類及以上,30周歲以下應往屆(包括2013年畢業生)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2、現代農藝、汽修、市場營銷專業,要求為高考成績在二表A類及以上,30周歲以下應往屆(包括2013年畢業生)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本崗位所要求的政治素質、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專業對口。
4、身體健康,儀表端莊、口齒清晰,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5、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在近3年各類招考過程中被錄用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行為的人員;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況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