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
(一)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要及時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考場設置
日語語種考試的考區均設在省直。考試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三)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2013年3月25日9:00-3月29日17:00期間自行登錄“東莞市專業資格考試信息網”(http://dg.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負。
(四)收費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調整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1〕237號)規定,考務費按每人60元收取。
(五)考試用書
1.2013年職稱外語考試用書的基本特點
(1)2013年度職稱外語考試大綱未作較大修改。
(2)職稱外語考試用書及輔導用書在2012年版本的基礎上做了調整和修訂。新修訂的英語考試用書仍分為綜合、理工、衛生三個專業類別,日語、俄語考試用書不分專業。英語考試用書隨書贈送全新改版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英語等級考試輔導光盤(CD-ROM)》,光盤中附有相應專業的模擬試卷和試題解析。
2.征訂辦法
為做好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服務工作,考試用書征訂委托省人才交流協會開展,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錄該協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購買(聯系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 關于調整完善我省職稱外語政策的通知(粵人發〔2007〕120號)
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2012年11月30日
附件1
廣 東 省 人 事 廳 文 件
粵人發〔2007〕120號
關于調整完善我省職稱外語政策的通知
各市縣人事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事部《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37號)精神,結合我省現行的職稱外語政策,經研究并報人事部備案同意,現就調整、完善我省職稱外語政策事項通知如下:
一、下列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
(一)具有較高外語能力的專業技術人員
1. 出國留學或在國外連續工作時間在1年以上的(須出具國家留學人員服務機構或駐外使領館的有效證明)。
2. 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且個人承擔的工作量不少于20萬字符的(必要時可組織專家進行測試)。
3. 獲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并從事本專業工作,申報職稱有第二外語要求的(申報時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教育行政部門出具學歷鑒定證明供審核,后者隨申報材料上報)。
4. 獲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現從事非外語專業工作的(要求同上)。
5. 取得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協會組織的BFT級考試筆試成績合格證書的,其中,通過BFT(A)級可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通過BFT(I)級可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6. 具備博士學位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具備碩士學位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