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銅仁市石阡縣招聘90名幼兒教師實施方案的通知
為發展我縣學前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學前教育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11]5號)及《貴州省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中共石阡縣委常委[2012]8號會議紀要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0名幼兒教師到鄉、村公辦幼兒園工作。為確保該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2、堅持科學配套、按需設崗、按崗聘用和實行聘用制管理原則。
3、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開招聘實施方案、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審批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數和崗位
招聘職數90名。報名人數與招聘職數比例應達到3:1,如達不到比例,由縣2012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是否開考。
三、招聘條件及其他相關要求
(一)招聘條件及其他相關要求
1、本縣戶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及以上未就業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未就業畢業生不限戶籍。報考人員須具有教師資格證,其中:中專學歷人員必須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2.在石阡縣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不限戶籍。
3、忠誠黨的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教育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
5、年齡要求:報考人員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單位在職在編的工作人員;
2、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