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報考教師崗位和衛生保健人員崗位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50% 面試(專業知識測試成績)×50%。
報考職員崗位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30% 管理基礎知識成績×30% 面試成績×40%。
(二)報考《一覽表2》崗位的,考試考核為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考核內容為講課、答辯及特長展示等,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組應寫出書面報告,送縣人力社保局備案。考試考核成績=面試成績。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彭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報考《一覽便2》的,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不再遞補。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人員由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時,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