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辦法
1、經我校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方可參加考試,開考比例不底于1:3.
2、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方式,總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成績合成,筆試成績占總成績2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80%。
3、筆試采用百分制評定成績,考試內容包括專業理論(學科專業知識、教學常規、教學技能等)和綜合素質測試。筆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按招聘崗位1:3比例進入面試。
4、面試內容包括問答和試教(或實際操作)兩個環節,成績各占面試成績的50% 和50%。
四、面試后按總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1:1選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將按照《廣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
五、學校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最后全面考核,主要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綜合情況。確定聘用人員名單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六、根據有關規定,聘用人員的名單經上級審批后,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七、上述程序全部完成后,學校將根據廣州市人社局的有關政策規定為擬聘用人員辦理相關手續。
八、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紀律要求及其他
1、根據市人社局的政策指導,在廣州大學的具體領導下進行公開招聘工作。學校成立招聘工作小組,小組由學校黨政領導、各處室主管、人事干部、相關學科的資深教師組成,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實施。
2、紀律要求:
(1)本校干部、教師如有親屬參加應聘的,應實行回避,不得作為本次招聘小組的工作人員。
(2)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包括試題的擬定、印刷、保管等環節,均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保密工作。
(3)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理;對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應聘人員,將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