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全國各地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均可到廣州市起義路158號廣東華僑中學傳達室現場報名或將個人簡歷寄往廣州市起義路158號中學辦公室(郵編:510030)。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后由學校通知應聘者參加考試?荚嚂r間另行通知。
(三)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教師崗位為試教或說課、職員崗位為技能測試)兩輪組成,筆試、面試成績各100分?荚嚳偝煽優100分,筆試、面試各占總成績的50%,合格成績均為60分。
崗位招聘數與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不予開考。
1、筆試
、俟P試內容: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委托校內外各學科或專業骨干進行命題。教師崗位的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理論知識、學科知識等;職員崗位的筆試包括學科專業知識測試和學科專業技能測試。筆試地點為廣州市起義路158號廣東華僑中學校內。
、诔煽儥嘀兀翰捎冒俜种疲煽冋伎偝煽兊50%.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規定,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學校門戶網站上公布;在參加筆試的人員中按筆試的成績從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專業崗位數1:3確定參加面試(試教或說課、技能測試)人員。面試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學校門戶網站上公布。
2、面試(試教或說課、技能測試):
①試教或說課(技能測試)內容:由面試考核小組研究指定。
②成績權重:采用百分制,成績占總成績的50%.
在參加考試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合格成績為60分)從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參加面試人員數與招聘崗位數的比例低于2:1的,則取消該次面試)
(四)體檢。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的規定執行,統一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學校承擔。如需復檢,所需的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五)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考生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替補人選。
(六)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廣州市教育局網站、學校門戶網站上同時公示7個工作日。
(七)辦理錄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不能按期簽訂聘用合同者作放棄應聘資格處理,并可從替補人選中補選。
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