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及相關知識:申請撤銷裁決
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㈠ 沒有仲裁協議的;
㈡ 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㈢ 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㈣ 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㈤ 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㈥ 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法規及相關知識:申請撤銷裁決
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㈠ 沒有仲裁協議的;
㈡ 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㈢ 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㈣ 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㈤ 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㈥ 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