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菏澤市定陶縣招聘120名中小幼教師的通知
根據山東省人事廳《關于印發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魯人發[2006]23號)、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關于印發〈關于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的意見〉的通知》(菏人發[2007]39號)精神,經縣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21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招聘教師總數為121名。
1、普通高中教師9名。
2、職業教育中心專業教師1名(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
3、初中教師35名。
4、小學教師56名。
5、幼兒教師20名。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身體素質和其他條件。
2、報考普通高中及職教中心教師崗位的人員,須是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已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職教中心機械制造專業除外);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人員,須是菏澤市戶籍,且畢業后到菏澤市教育、人社部門報到的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生,并已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書法專業除外);報考小學、幼師崗位的人員,須是定陶縣戶籍,且畢業后到定陶縣教育、人社部門報到的普通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已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報考幼師崗位的人員必須是幼師專業畢業,并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書)。以上人員必須未經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正式派遣就業手續。凡入學前與具體單位簽有定向、委培合同或畢業后已與具體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未經定向、委培單位或簽協議單位同意,不得報考。
3、年齡36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讀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專業學校學生、已由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正式派遣或已取得人事編制的工作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2012年10月21日-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報名地點:定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四樓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