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試時間:
筆試時間:2012年10月28日上午9:00 — 11:30
面試時間:2012年11月3日上午9:00開始
3、考試地點:待定,見準考證。
4、領取準考證時間:2012年10月27日下午16:00— 18:00
5、領取準考證地點:湄潭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應聘人員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五)體檢
體檢由湄潭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根據招聘崗位名額按1:1的比例確定(60分以上者)體檢人員,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考計劃數, 按考試總成績從面試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后當日,由湄潭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體檢不合格的項目告知體檢不合格人員。初次確認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請,經湄潭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以復查一次。
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體檢時間和地點:待定。
(六)考核(政審)
經體檢合格的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計劃名額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核對象。由湄潭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寫出考核報告,并將考核結果告知被考核對象。考核中發現有不合格的,從面試人員中等額遞補。
(七)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面試、體檢及考核結果,由湄潭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后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湄潭教育網等媒體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被舉報違反錄用規定和考試紀律并經查證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試總成績(60分以上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