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重慶萬州區招聘150名中學 幼兒教師的通知
萬州區教育事業單位考核招聘2013年
應屆畢業研究生及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本科畢業生簡章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7號)等文件精神,經區編委會議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準,萬州區部分教育事業單位面向2013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研究生及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本科畢業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萬州區部分教育事業單位面向2013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研究生及
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本科畢業生招聘教師150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萬州區教育事業單位招聘2013年教師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本次招聘對象為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的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下同)和西南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應屆師范本科畢業生。上述對象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可報名應聘。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品學兼優;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身體健康,儀態端莊,語言流暢,思維敏捷,學業成績優秀,綜合素質強。
(三)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所學專業與招聘的學科相同或相近。
(五)2013年7月31日以前須按要求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及學歷、學位證書(研究生未取得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的,可放寬到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的研究生應聘人員,其學歷(學位)必須于2013年7月31日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具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三、招聘辦法
招聘工作由區人力社保局、區編辦、區教委會同用人單位實施,區監察局負責監督。考核招聘采取現場考核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