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2年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襄陽東風中學校辦(高新產業開發區新城路一號1號樓2樓)。
(三)報名辦法:報考人員持報考崗位條件所需的有關證件(原件、復印件),到我校報名并當場進行資格審查(簽字蓋章)。依據鄂價費【2007】18號文件參加筆試人員應繳納筆試費50元。
1、應、往屆生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其中定向生、委培生還須持有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1份。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記相片3張。
3、應聘人員要如實填寫《襄陽市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經資格審查同意后列入考試對象。
4、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免繳考務費用。具體辦法是:享受最低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襄陽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原件和戶口薄的原件(復印件各1份);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證明。
5、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所使用的身份證必須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6、報考人員不得請人代考或請人陪考。違反本規定,取消報考人員本次考試資格,報考人員和陪考人員3年內不得報考襄陽市直事業單位。陪考人員是在職人員或在校學生的,將違規情況通報給所在單位或學校。
四、考試辦法
招聘的崗位采取筆試、面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相同崗位既有本科學歷報名人員又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報名人員,均參加筆試。
(一)筆試
筆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我校共同組織。
1、筆試科目
筆試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則,測試與招聘崗位相關的知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和參加筆試人員數之比原則上應達到1:3,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崗位計劃的,退還報名筆試費。根據鄂人〔2006〕16號等文件規定,對‘三支一扶’、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筆試成績增加5分。請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持原招錄時的報到證、服務合同、服務單位所在地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明(書),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關證明材料于筆試結束后3天內到襄陽市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科辦理筆試加分手續,逾期不申請的,視為放棄加分。
2、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生參加考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