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體檢和考核
根 據招聘崗位計劃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組織體檢考核。模擬講課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的總成績,不得低于其他專業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的最低總成績。對體檢考核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從同一崗位其他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如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 的,依次按在我縣學校參加頂崗實習且實習成績被評定為優秀的泰山學院畢業生、模擬講課成績、學歷層次確定次序,仍不能確定的,進行第二輪模擬講課,根據第二輪模擬講課成績高低擬定人選。體檢標準按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及相關辦法執行。體檢結束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教育 局,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核。
五、公示和選崗
對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7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按進入體檢環節時排列的名次依次選擇工作崗位。工作崗位一旦選擇不允許改動,不按規定選擇崗位的,按自愿放棄處理。
六、崗前培訓
擬聘用人員選擇崗位后,由縣教育局組織進行崗前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崗,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七、管理方式和有關待遇
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暫行辦法》(魯廳字〔2005〕43號)的規定,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縣編辦出具編制手續,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資待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八、組織實施
整個教師招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具體組織,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其他有關事宜按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本《簡章》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8)2830076 15053827011
東平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東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 平 縣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