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筆試:以不少于1:3(最低不少于1:2)的比例由考核組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進行筆試測試,如果報名人數不足的,招聘計劃相應核減或者取消,筆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和能力;
3.面試:以不少于1:2的比例對筆試人員進行面試考核,面試主要考核教師的基本素養和專業能力,采用專家問答或說課等形式;
4.確認意向:對綜合成績(筆試50% 面試50%)在最低分數線(60分)以上的人員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數1:1確定錄用意向(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
5.后續:體檢、公示、錄用等工作待后期招聘完成后,按照有關規定一并實施。
(二)第二輪縣內組織招聘
根據高校招聘的結果,對未能落實的學科進行第二輪招聘,具體時間、招聘辦法以及學科、人數詳見12月上旬發布的招聘信息。若第一輪后未有空余指標,則不再組織第二輪招聘。
(三)體檢、考察
在劃定的綜合成績最低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計劃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并列分按先筆試成績后面試成績錄用)。如果綜合成績最低分數線以上的人數少于計劃招聘人數,招聘計劃相應核減。教育局在規定時間內統一組織體檢,體檢的要求和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后,由教育局統一組織考察,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此名額不再遞補。
(四)公示擬聘用名單
對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對象,由縣教育局人事科在嘉善教育網進行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
(五)辦理聘用手續
對符合聘用條件的擬聘用對象,在報到時與聘用學校簽訂3年聘用合同,試用期6個月。
四、招聘的其它事項
1.如發現在本次教師招聘過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實、弄虛作假的或畢業時不符合本招聘條件的,教育局將不予聘用。
2.面向全日制非師范類普通高校畢業生招聘的,在兩年內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關系。
3.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3年8月25日前提供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4.公示結束后,如遇聘用人員變動,不再依次遞補。
5.本招聘簡章的解釋權屬嘉善縣教育局。
6.聯系電話:0573-84023497或84125280或84027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