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
舟山市教育局按照適崗性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現場面談,經篩選后確定參加考試對象。各崗位最低開考比例原則上確定為1:3;低于該比例的,核減相應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計劃。如某一崗位符合條件報名人數超過招聘人數3倍,為方便安排考試,按學校獎學金獲取數量及等級、是否擔任學生干部、是否中共黨員、社會實踐情況、各類榮譽獲得情況等進行篩選,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比例確定參加考試對象。并于12月2日當天中午電話通知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分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兩部分,筆試時間為12月2日下午15:30—16:30,地點:浙江師范大學。
筆試主要了解應聘者學科專業知識的掌握情況,根據筆試成績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育、音樂、美術專業不進行筆試,以專業技能測試方式替代,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參加面試。
面試定于12月3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評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儀表舉止等基本素質修養。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
考試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六、體檢及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體檢和考察按照公務員相關標準執行。體檢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適時組織實施。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均不再遞補。
七、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職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舟山市教育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浙江省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登記表》,并由市教育局統一分配到相關市屬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受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有關待遇;經查實有影響聘用問題的,不予聘用且不再遞補。擬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職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均取消聘用資格,且不再遞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046210、2047074,監督電話:0580-2600333.
舟山市教育局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